| 编号 |
内容 |
备注 |
| 第一类 |
论坛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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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条 |
作者对发表信息的行为和发表的内容负全部法律责任,不得违反我国任何的法律和法规,不得违反四项基本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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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条 |
不得发表任何危害国家安全、涉嫌泄漏国家机密、影响社会稳定的言论 |
尺度由管理员掌握 |
| 第3条 |
不得发表带有宣传邪教、宣传封建迷信等各种有害信息,以及影响本站声誉的文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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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4条 |
不得讨论和鼓吹各种违法活动,不得教唆他人进行违法和违纪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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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5条 |
不得发表法西斯言论,不得高喊法西斯口号,不得粘帖法西斯标志 |
包括类似法西斯标志的中文字符 |
| 第6条 |
不得宣扬极端民族主义,不得使用冒犯民族和种族的语言,不得提倡对任何民族和种族进行清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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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7条 |
禁止张贴、转帖和传播任何具有污蔑、诽谤、诋毁、污秽、黄色、辱骂性质的言语和图片 |
张贴淫秽最基本的衡量标准就是严禁露点图片或该类图片的联接,违反者将受到封闭账号的处罚 |
| 第8条 |
未经作者,或者网站站长同意,私自转载其作品或者站内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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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9条 |
不得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用于商业用途,发布商业广告,不得在本站未经认可的情况下利用本站传发含宣传性质的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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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0条 |
不得未经许可将本论坛内容的部分或全部转载至其他任何媒体,包括但不限于其他网站或论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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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1条 |
不得在任何情况下发表包括但不限于宣传网络赚钱、变相传销等涉及经济内容的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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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2条 |
不得在任何情况下发表包括但不限于地域争端,或容易引起地域争端的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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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类 |
论坛秩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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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条 |
保护个人隐私,未经本人同意不准张贴和使用含有他人隐私的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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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条 |
不得骚扰伤害他人,不得在帖子中语气明显不当,引起对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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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3条 |
不得以任何形式污蔑和诋毁论坛和网站,不得在论坛、聊天室以及留言中攻击管理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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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4条 |
不得口出脏字(即使没有针对某人),不得言语中带有挑逗和涉及性方面的言语 |
包括但不限于论坛的公开区域和个人信息中心的留言 |
| 第5条 |
不得发表过于血腥或暴力的文章或图片 |
特别禁止张贴观看后使人产生不良反应的图片 |
| 第6条 |
不得利用论坛进行业圈内的党同伐异 |
如:模型圈、军品圈、军事刊物圈 |
| 第7条 |
不得利用论坛的任何程序/管理漏洞谋取个人利益 |
包括但不限于攻击论坛服务器等行为 |
| 第8条 |
凡是对管理员处理不服者,严禁发帖讨说法 |
可通过短消息与当事管理员理论,也可在投诉举报板块按照投诉模板提出申诉 |
| 第9条 |
用户名中不得使用除汉字与英文,数字以外的其他特殊符号(如空格)。用户名长度必须控制在20个字节以内,不得申请和使用违规(如带有政治倾向,色情倾向,冒名倾向,带侮辱性质,违背基本公德的等)用户名。凡违反前述规定的用户名在任意时刻都可能被无条件删除,由此带来的不良后果由申请使用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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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类 |
发表言论 |
附案例 |
| 第1条 |
不得发表毫无意义的帖子或回帖,以及完全由表情符号或者其他符号构成的帖子。包括但不限于夸官帖、表情帖、捞分回复、路过回复、顶帖等 |
终于晋升了!捞一分!我顶!路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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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条 |
不得发表虽然有表达自己的观点但是没阐述原因的极其无聊的跟屁虫应声筒式的回帖 |
对!赞同!我也这么想!我不同意!你说的不对。
好棒呀!你的言论好精辟呀!你的你的图太难看!
爽!酷呆了! |
| 第3条 |
不得发表答非所问的帖子,或者回答含糊不清的帖子 |
问:这种坦克是什么型号的?
答:我不知道!总该有人知道!
问:哪里可以买到这本书?
答:书店! |
| 第4条 |
不得发表明知故问的帖子 |
比如明明已整理好论坛FAQ(常见问题),却仍然一再就同一问题提问。
明明知道图片或者文章出处,仍然装不懂在论坛发问。 |
| 第5条 |
不得发表以聊天形式存在的帖子,不得用论坛讨论个人私事(因为已经提供个人留言) |
你们今天晚上要去哪里吃饭?
哎呀,桃子说她生病了不能来说!
我怎么和老兄联系呀?您的电话是多少?
某某人,你给我进来! |
| 第6条 |
不得刷屏式的转载网上随处可见或者容易购买到的杂志书籍上的文章和照片(即使没有版权问题) |
一章一章转载《丘吉尔回忆录》
一节一节转帖《蜀山剑侠》 |
| 第7条 |
除贴图区以外,不得发表一两幅图就是一帖的帖子,或者光有图片没有详细文字说明或者可以质疑讨论的地方的帖子 |
芬兰二战坦克图集 |
| 第8条 |
不得连续发表同一内容或是实质上为同一内容的帖子或者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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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9条 |
不得发表任何形式的刷屏式的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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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0条 |
不得把结构上本来完整的话语或者有内在联系的问题人为的分成几个帖子发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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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1条 |
不得在多个版块发表相同内容的帖子,或者与版块内容不符的帖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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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2条 |
除贴图区以外,严禁张贴美女图(包括但不限于清凉图);严禁张贴黄色笑话和谜语(包括但不限于荤底素面和荤面素底),无病呻吟内容 |
无病呻吟内容指仅属个人情感发泄需求的,如“我的女友和我分手了”,“有一个漂亮的同事,想追她怎么办”等等 |
| 第13条 |
禁止恶意灌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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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4条 |
以上规定中第1、5、6、7、9、10、11、12、13条对灌水乐园亦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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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类 |
违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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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条 |
凡违反以上规定中第一类第1、2、8、9条,第二类第1、2、4、5、6条,第三类第1~11条,管理员一经发现将对初次违规的用户进行一次警告,第二次则作扣分/降级处理,超过三次(含三次)者,将封闭用户帐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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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条 |
凡违反以上规定中第一类第3、4、5、6、10条,第二类第7条,第三类第13条管理员一经发现将对初次违规的用户进行扣分/降级处理,超过二次(含二次)者,将封闭用户帐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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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3条 |
凡违反以上规定中第一类第7、11条,第二类第3、8条,第三类第12条管理员一经发现将直接封闭违规的用户帐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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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4条 |
如无特别指出,以上规定对所有版块皆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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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1 |
本军规受《用户服务条款》约束,若内容有冲突,以《用户服务条款》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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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管理层拥有管理条例的最高解释权,由各位管理员灵活掌握,并可以通过实际情况随时修改和补充,也欢迎坛友对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在站务论坛或者管理员留言中进行举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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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管理员拥有进行修改,移动,合并,删除帖子,对当事人进行劝说、警告,直至申请封闭当事人账号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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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从本军规颁布之时起,管理层有权利和义务对此后的所有帖子按军规规定严格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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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对于违反制止论坛灌水的规定的帖子随时都会受到管理员的处理,无论现在、过去和将来,以免仿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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